地理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

发布时间:2015-08-12 12:22:42  浏览:3415  来源: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为便于商标申请人制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使用行为,现提供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参考样本供申请人参考使用。

 

附件1: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2: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3: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doc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doc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doc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doc
分享到: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佳通路31弄3号楼1007-1008室
统一客服:400-6866-101
电话:021-35310345 、51873297
投诉电话:021-51698315
传真:021-35310349

Copy Right ©2009 http://www.lidong.org 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

沪ICP备0702507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