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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在第六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表示 共同开创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5-08-17 12:21:49  浏览:6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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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会议现场


  7月27日,第六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组轮值主席陈一山出席会议并致辞,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局的局长和高级官员出席了会议。申长雨表示,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局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双方在人员培训、专利审查、信息化建设、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开创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新局面,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朝着普惠包容的方向发展,为促进中国和东盟各国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申长雨表示,中国与东盟各国友好关系源远流长,自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中国—东盟对话关系以来,中国和东盟各国从全面对话伙伴、睦邻互信伙伴成长为拥有广泛共同利益的战略伙伴。未来,随着“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推进,中国和东盟国家将携手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申长雨强调,2015年对于中国和东盟的知识产权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年。今年是中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该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助力创新创造创业。他表示,中国与东盟的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在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让知识产权在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他希望双方在各自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实现共同进步。

  陈一山表示,东盟制定了2016-2025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该计划设定了四个主要的战略目标,计划通过一系列举措提升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拓宽知识产权生态圈。他希望东盟与中国在该行动计划的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双方经济发展。

  会议听取了2014-2015年度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2015-2016年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根据新的工作计划,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人员培训、传统医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合作,还将继续探索建立审查工作共享机制,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与知识产权用户的沟通与交流。

  据悉,2009年,中国与东盟签署了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每年双方轮流举办一次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此次为第六次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知识产权报 记者 柳鹏 孙迪/文 张子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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