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字[2021]第W060796号
杭州雅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莆田市秀屿区鑫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雅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上海立东品牌策划事务所(普通合
伙)于2021年03月12日向我局申请撤销莆田市秀屿区鑫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第9186180号第16类“希柔”商标在“卫生纸”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
我局予以受理,并通知莆田市秀屿区鑫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其在2018年03月12日至2021年03月11日期间使用该商标
的证据材料。
莆田市秀屿区鑫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交其使用第9186180号第16类“希柔”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
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第9186180号第16类“希柔”商标,原第9186180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莆田市秀屿区鑫磊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如对我局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2021年09月29日
来源:未知